肉毒毒素中毒的诊治
时间:2018-07-31 11:11 来源:www.cmtopdr.com 作者:俞海 点击:次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神经内科 俞海 警报频发:从2016年4月中旬起,上海多家医院(华山、瑞金、九院等)接诊多例疑似肉毒素中毒患者,病例分布范围以上海、浙江为主。患病人群主要为通过微整形工作室无资质注射肉毒素美容的青年人。突出特点为注射后3-7天出现声音嘶哑、吞咽困难、饮水呛咳、肢体无力,并伴有口干、复视、视物模糊、便秘等症状,严重者有呼吸困难、胸闷等不适,临床高度怀疑肉毒中毒,让人不寒而栗。其实,肉毒中毒也是有历史的:1854德国南部发生的腊肠中毒事件,受害人数超过230人;1918-1922年美国共发生83件,受害者共297人(死亡185人)。近年来美国每年因肉毒中毒约十至二十起,受害人数约20-50人,死亡约2-5人;1949-1958年新疆查布察尔县肉毒中毒91例, 中毒食物主要为米松糊糊;2007年9月,在河北省和山西省的肉毒梭菌食物中毒事件与当地生产的“肉疙瘩”火腿肠有关;新疆特殊的地理环境是非常适合肉毒杆菌生长,1958-2002 新疆共发生肉毒中毒965 起,中毒人数3053 人,死亡311人,年均病死率10. 18%,主要发生在外来工人群中,因保留自制豆制品习惯,以汉族和锡伯族多见,与饮食习惯有关,2012我在支援新疆喀什的时候参与救治了三例肉毒中毒胡患者,现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疾病。 发病机制:肉毒毒素究竟是什么?肉毒毒素(Botulism toxin BTX)是目前所知最强的一种神经毒素,由肉毒杆菌(Clostridium botulinum)产生,革兰氏阳性的梭状芽孢杆菌,厌氧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1897年,比利时科学家Van Ermengen首次分离细菌成功,命名为肉毒梭菌或腊肠毒梭菌。可分为A-G7个亚型。引起人类疾病的毒素类型为A型(最常见)、B型(毒力弱)和E型,极少为F型(海产品)。C、D、E型多感染哺乳动物,鸟类和鱼类。G型不致病,毒素实质是一种酶抑制剂,抑制突触中的乙酰胆碱的释放,作用较持久。毒素不耐热,在80℃半小时或煮沸10分钟即被破坏,暴露于日光亦可迅速失去其毒力。但在干燥、密封和阴暗的条件下,可保存多年。毒素的重链结合到肌细胞表面,轻链通过细胞膜迁移到肌肉细胞内,轻链作为锌依赖性肽链内切酶,破坏融合神经递质(乙酰胆碱)囊泡与细胞膜所需的的几种蛋白质,阻断神经肌肉的终板(chemodenervation),这个过程大约需要1个星期才能完成,新的神经芽逐渐形成,功能慢慢恢复。对于横纹肌这通常需要至少2-3个月,平滑肌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肉毒毒素正确使用确实可以造福人类。1986加拿大眼科教授Jean Carruthers发现肉毒毒素能让患者眼部的皱纹消失,引发了美容史上的所谓“Botox革命”。注射1次效果通常可维持6-8个月左右,1年注射约1-2次,Botox除皱保持时间会随着次数增加而延长。但操作需要专业人员(解剖知识、肌电图知识)。临床上可以用肉毒毒素治疗的疾病有:肌张力障碍、眼睑痉挛和失用症、斜颈、喉肌张力障碍、肢体肌张力障碍、任务性肌张力障碍(如作家或其他职业痉挛)、面肌痉挛、肢体,头,话音,下巴震颤、腭肌阵挛、抽动-秽语综合征、眼球震颤和视觉震荡、肌肉颤搐等。 肉毒毒素中毒其感染途径如何呢?传染源:家畜、家禽及鱼类为传染源。本菌芽胞广布于自然界,病菌由动物(主要是食草动物)肠道排出,污染土壤及岸沙土,由此污染饮食品制作罐头,如加热不足,则其所产芽胞不被消灭,加之缺氧环境,造成肉毒杆菌大量繁殖,产生大量外毒素。传播途径 :①食物传播:罐头食品、发酵馒头、家制臭豆腐和瓣酱等被肉毒杆菌污染,其外毒素可致病;②偶可由伤口感染致病。用肉毒毒素注射法行面部去皱美容亦是重要的传播途径。特别是接受假冒药品注射,因药品工艺粗糙不能精确控制效价,往往剂量过高。另一种为治疗剂量局部反复注射造成。引起的中毒机制推测可能为: 毒素与受体结合为不可逆性, 因此反复注射后可能出现局部肉毒毒素结合和摄取障碍,从而出现远隔部位的肉毒毒素的结合和摄取。还有一点是注射误入血管;③病菌偶可污染食品如蜂蜜,被婴儿摄入胃肠道后,繁殖产生大量外毒素而致病。又称婴儿肉毒中毒;④战争环境中,敌方可利用肉毒毒素经气溶胶方式传播,广泛污染饮水,粮食及器物,如不及时处理,可造成集体中毒。易感性:人群普遍易感,男女老幼均可得病。肉毒毒素对人和动物均有高度的致病性。病人无传染性。 临床表现:感染后潜伏期一般为1~2天,长者达8~10天,潜伏期越短,病情越重。 发病急,神经系统症状为特征。初为全身疲乏、头痛、头昏等,继而出现眼睑下垂、瞳孔扩大、复视、斜视及视物模糊。重症患者有吞咽、咀嚼、言语、呼吸等困难、抬头困难、但肢体完全瘫痪者少见。无感觉障碍,可伴有消化道症状。“4D”吞咽困难dysphagia、复视diplopia、口干dry mouth、构音障碍dysarthria。眼部表现尤其重要,常见有视物模糊、复视、上睑下 垂、瞳孔散大、辐辏运动减弱。咽肌麻痹时粘液分泌物积聚咽部,可引致吸入性肺炎。因胆碱能神经传递被阻断,可出现腹胀、尿潴留及唾液和泪液的减少等。体温正常或呈低热。病人可于数天(4~10天)后逐渐恢复健康,呼吸、吞咽及言语困难先行缓解,随后其他肌肉瘫痪也渐复原,眼球活动障碍恢复较慢,有时需数月之久。重症患者可于发病后3~10天内,因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或继发肺炎等而死亡。婴儿肉毒中毒,症状常为便秘,“养不胖”。可为隐性带菌状态;暴发型(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 SIDS):患婴入睡前尚能进食,活动自如,数小时后被发现呼吸已停止;和普通型:表现与成人发病类似,起病为便秘和瘫痪。大便内细菌可持续阳性数月。 辅助检查:First things first!病原学检查最重要,将可疑食物、呕吐物或排泄物,检出致病菌可以确诊。其次,毒素试验(1)动物试验:将检查标本浸出液作小白鼠腹腔内注射,同时设对照组,如试验组动物发生肢体麻痹死亡,而对照组无,则本病的诊断即可成立。 (2)中和试验:将各型抗毒素血清0.5ml注射小白鼠腹腔内,随后接种标本0.5ml,同时设对照组,从而判断毒素和定型。此外,肌电图+神经传导速度发现肌肉动作电位波幅减低,重复电刺激:高频重复刺激波幅递增至少100%, 低频重复刺激递减至少10%;头颅MRI:无异常;脑脊液检查:一般无异常;脑电图:回顾性分析32例患者EEG异常率为68.75%, 主要表现为局限性或弥漫性慢波化、α 波前移、 背景活动呈低压状态,这个结果有点小意外,可以作为鉴别参考。 鉴别诊断:鉴别诊断有很多如1河豚毒素(TTX)中毒,伴有特征性血压变化和心脏房室传导阻滞;2毒蕈中毒:表现多汗、流涎、脉搏缓慢、瞳孔缩小可以鉴别;3有机磷中毒:“蒜臭”味、瞳孔缩小、束颤;4中风:起病迅速,有定位体征,局灶损害多,反射亢进等上运动单位损害表现以鉴别;5Guillain-Barre/Miller-Fisher综合征:群体发病,胃肠道症状及表现,瞳孔变化;6重症肌无力/肌无力综合征:群体发病,胃肠道症状及表现,瞳孔变化;7脊髓灰质炎:发热,不对称无力,脑脊液异常相鉴别;8恙虫病(蜱媒):有虫咬表现或病史,感觉异常,面瘫多见;9心因性疾病:没有明确体征。总之鉴别需要综合判断,并建立在严谨的体格检查和缜密的辅助检查之基础上。 治疗 1抗毒素治疗:及早给予肉毒抗毒血清,在起病后24小时内或瘫痪发生前注入最为有效。虽然不能改善症状,但能够减少进展。中毒的毒素型别尚未得到确定之前,可同时使用2个型,甚至3个型的抗毒素。预防使用:1次皮下注射或肌内注射1000~20000IU(指1个型)。若情况紧急,亦可酌情增量或采用静脉注射。治疗使用:采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第1次注射10000~20000IU(指1个型),以后视病情决定,可每隔约12小时注射1次。只要病情开始好转或停止发展,即可酌情减量(例如减半)或延长间隔时间。使用之前需要皮试。国外剂型单价抗毒素有 Type AB and Type E ( Butantan Institute in Brazil)Canada Novartis 三价抗毒素ABE Canada,UK;七价(A-G) 抗毒素 (NP-018 HBAT, Cangene Corporation) USA,Canada;BabyBIG?, Botulism Immune Globulin Intravenous (Human) (BIG-IV) AB 一岁以内。新剂型不必要皮试 2.支持及对症治疗:病初确诊或拟诊为本病(怀疑饮食污染)时,应立即用水或高锰酸钾(1∶4000)洗胃并灌肠。病人安静卧床休息,注意保暖。咽喉部有分泌物积聚时用吸引器吸出。呼吸困难者给氧,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吞咽困难者用鼻饲或静脉给予营养,发生肺炎等继发感染时给予适宜的抗菌药物。创伤型肉毒中毒患者,必须彻底清创,并给予抗血清。盐酸胍(Guanidine HCL)有促进末梢神经释放乙酰胆碱作用,也可用于治疗肉毒中毒,但对严重的呼吸衰竭患者则无效。35~50mg/Kg/d,分4~6次口服。儿肉毒中毒主要为支持和对症治疗。但有人主张口服或肌注青霉素,以减少肠道内的肉毒杆菌菌量,防止外毒素的继续产生和吸收。一般多不用抗毒血清(马血清来源),可使用抗毒免疫球蛋白(人血清来源)。 3.护理:救治肉毒中毒护理也非常重要,毫不夸大地说,病人症状在逐渐恢复的过程中,良好的护理起到决定性和关键性的作用。有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到CNKI网站查找作者是田晶、马俊茹、俞海的一篇关于肉毒毒素中毒患者的护理文章,里面写了很多心得体会。 预防措施 严格管理食品,尤应注意罐头及火腿等腌腊食品的包装和保存。正确的食品消毒是预防本病的关键。一般饮食80℃烹调30分钟就可破坏毒素。罐头鼓起者(胖罐头)及色香味改变者,必须煮沸后丢弃,不可试吃亦不可喂饲家畜。建议改变不良饮食习惯,不要家庭自制臭豆腐等发酵豆制品。医院发现此病例及时报告医务科。若同食者发生肉毒中毒症状,或所进食品有肉毒杆菌外毒素存在时,应立即接受多价肉毒杆菌抗毒血清1000~2000u,以防发病。经常食用罐头食品者,可给予肉毒杆菌类毒素提高相应免疫力(军队)。本次因美容中毒发生建议应该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原则,规范药物供应渠道,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规范市场,杜绝假冒产品。严格掌握适应证,控制药物剂量。 肉毒毒素可被恐怖罪犯制成生化武器,以气溶胶方式传播,广泛污染饮水、粮食及器物,可造成集体中毒。应提高警惕。战争状态下,应慎防敌人散布肉毒毒素的气溶胶污染饮水,引起集体中毒。我们应该制定详细的应对预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与英美等国相比,国内缺乏相应具体操作预案,应急处理能力亟待提高,卫生防疫部门对病原检测困难,毒素定型困难,抗毒药物工艺落后,价格昂贵,不能医保。群众观念陈旧,防范意识差,医护人员疾病知识也不足。针对这些问题,建议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医护人员及群众相关知识知晓度;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合理流程;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加快新剂型开发,减少副作用;培训合格的具有资质的美容从业人员,严格管理肉毒毒素。加强宣传,准确告知美容需求者应有的心理准备和所承担的风险,并建议到正规的部门进行上述治疗。“整容有风险,瘦脸需谨慎”。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那么多了。有人说,一切恐惧都来源于未知。当我们了解了肉毒毒素和它相关知识后,便不再害怕它。不但如此,我们还应合理地应用肉毒毒素使它为我们人类造福。 参考文献 1.J Jankovic. Botulinum toxin in clinical practice. J Neurol Neurosurg Psychiatry 2004;75:951–957 2.罗建忠, 徐文英. 新疆肉毒中毒流行状况及预防对策.现代预防医学2002 29(1):97-98. 3.Frampton JE, Easthope SE. Botulinum toxin a (BotoxH Cosmetic). A review of its use in the treatment of glabellar frown lines. Am J Clin Dermatol 2003;4:709–25. 4.Kokoska MS, Amato JB, Hollenbeak CS, et al. Modifications of eyebrow position with botulinum exotoxin A. Arch Facial Plast Surg 2002;4:244–7. 5.Washington State Guidelines for Notifiable Condition Reporting and Surveillance published in 2002 which were originally based on the Control of Communicable Diseases Manual (CCDM), 17th Edition; James Chin, Ed. APHA 2000. 6.Ramington JS,Swartz MN.Infant botulinum.Current clinical topic in infectious diseases,1980,1:107-123 7.翁心华.肉毒中毒.江苏医学,1980,7:22-25 8.刘燕敏.食物性肉毒中毒患者的脑电图改变及其意义[J].全科医生技能发展, 2011 9.Zouari N,Choyakh F,Triki C,et al.Importance of electromyography in the diagnosis of botulism[J].Neurophysiol Clin, 1997, 27 (3): 220-226. 10.田晶,马俊茹,俞海. 肉毒中毒患者的护理体会.2014,1. |
- 上一篇:误食洗衣液饮水催吐致吸入性肺炎1例
- 下一篇:“相思”原来有剧毒--相思豆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