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气中毒
时间:2021-03-11 17:27 来源:实用急性中毒全书第2版 作者:孙承业 点击:次
【概述】 光气(phosgene,COCl2),又称碳酰氯,为无色具有腐草气味的气体,分子量98.92,沸点8.3℃,熔点-118℃。经加压降温呈液体,微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光气是制造塑料、染料、农药、制药等的原料。因输送管及设备故障、容器爆炸等原因,可造成大量外逸,引起急性中毒。脂肪族氯烃类燃烧或受热也可产生光气。 光气属高毒类,毒性比氯气大十余倍。光气毒作用主要是呼吸系统损害,引起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光气对呼吸道的损害与吸入浓度有关。当浓度>40mg/m3,吸入1分钟后,对支气管黏膜和肌层会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引起支气管痉挛。吸入88.3mg/m3 2分钟可引起肺损伤,110mg/m3 30分钟可致死,浓度达397mg/m3数分钟之内即可致死。也有报道,光气可引起心血管系统、肝脏、肾脏等损害。液体光气溅入眼内可引起角膜损伤,最终导致穿孔和睑球粘连。 【临床表现】 1.刺激期 吸入光气早期可出现轻度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咽部不适、咳嗽、胸闷等;部分患者可无明显刺激症状,甚至吸入致死浓度的光气亦无刺激反应。此期胸部影像学检查通常无异常改变。 吸入光气后可有3~24小时的症状缓解期,也有短至0.5~2小时,或长至48~72小时者。症状缓解期的长短与吸入量相关。此期患者通常症状减轻或消失,但肺部病变仍在进展。 3.肺水肿期 症状缓解期后迅速出现肺水肿,表现为胸闷、气急、呼吸困难、发绀、咳嗽、咳粉红色或白色泡沫样痰,两肺布满干湿性啰音或哮鸣音。严重病例可进展为ARDS,或发生多器官功能衰竭。 4. 恢复期 经积极治疗后肺水肿在3~7天左右基本消退,但部分患者可出现迟发性阻塞性毛细支气管炎。 目前有学者认为,致死剂量和亚致死剂量光气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其显著特点:致死剂量光气中毒表现为闪电式致死;亚致死剂量光气暴露后,早期可无明显异常,但在暴露后6小时,95%以上的患者会突然出现呼吸困难,救治不当就会死亡;如果中毒患者能够在48小时内度过“死亡威胁”,多数患者的窒息症状可逐渐消失,甚至自愈。这种时间与症状“两头重”的逐渐移行变化过程(闪电式死亡-潜伏期-突发性呼吸困难)非常类似“哑铃型”,是光气中毒的突出特点。 【诊断要点】 根据明确的光气接触史和急性呼吸系统损害的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后,诊断通常不难。但需高度重视急性光气中毒性肺水肿存在潜伏期,对吸入高浓度光气的重点对象应连续观察肺部影像学的变化,有助于明确诊断。 【处理原则】 1.迅速脱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物,清洗污染皮肤,绝对卧床休息。凡吸入光气者,即使无症状亦应密切观察24~48小时。 2.给予合理氧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雾化吸入。 3. 对于肺水肿患者除了采用上述处置外,还应给予消泡剂二甲基硅油,必要时行气管切开或机械通气。应早期、足量、短程应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地塞米松10~60mg/d,分次给药,待病情好转后减量。重症患者为预防阻塞性细支气管炎的发生,可酌情延长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应用的时间。 4. 短期内限制液体入量。 5.合理应用抗生素、利尿剂、支气管扩张剂、肺表面活性物质等药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