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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比妥类药物中毒

一、概述
巴比妥类药物为常用的镇静和催眠剂,依其服药后睡眠时间长短,可分为四类:长效类:包括巴比妥和苯巴比妥(鲁米那),作用时间6~12小时。中效类:包括异戊巴比妥(阿米妥),作用时间3~6h。短效类:包括司可巴比妥(速可眠),作用时间2~3h。超短效类:主要为硫喷妥钠;作用时间在2小时内。口服巴比妥类,自肠道吸收较快,其钠盐的水溶液易自肌肉吸收,在体内可分布于一切组织和体液中。脂溶性高者(如司可巴比妥)容易进入脑组织,因之作用快;脂溶性低者(如苯巴比妥)则作用慢。中及短效类药物主要经肝脏代谢,因此,维持时间短;苯巴比妥主要经肾脏排出,因肾小管的再吸收,排泄较慢,故作用较持久。临床上以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为主要表现。苯巴比妥的口服致死量为6~10g,司可巴比妥约为1~5g。
本类药物能抑制丙酮酸氧化酶系统,从而抑制神经细胞的兴奋性,阻断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传导功能,使整个大脑皮质产生弥漫性的抑制,出现催眠和较弱的镇静作用。稍大剂量则影响条件反射、非条件反射和共济协调等作用。大剂量巴比妥类可直接抑制延脑呼吸中枢,导致呼吸衰竭,是致死的主要原因;抑制血管运动中枢,使周围血管扩张,发生休克。肝、肾功能不全、精神抑郁和饮酒后,易致中毒或使病情加重。
二、诊断要点
(一)有误服或应用大剂量巴比妥类药物史
(二)临床表现
1.轻度中毒。发生于2~5倍催眠剂量。患者入睡,推动可以叫醒,反应迟钝,言语不清,有判断及定向力障碍。
2.中度中毒。发生于5~10倍催眠剂量。患者沉睡或进入昏迷状态,强刺激虽能唤醒,但并非全醒,不能言语,旋即又沉睡。呼吸略慢,眼球有震颤。
3.重度中毒。发生于误服10~20倍催眠剂量。患者深度昏迷,呼吸浅而慢,有时呈陈-施氏呼吸。短效类药物中毒偶有肺水肿,吸人性肺炎很常见。脉搏细速,血压下降,严重者发生休克。
(三)实验室检查
检查血液、呕吐物及尿液巴比妥类药物测定,有助于确立诊断。
三、救治要点
1.清除毒物。口服中毒者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大量清水洗胃,服药量大者即使超过4~6小时仍需洗胃。洗胃后由胃管灌入硫酸钠30g或活性炭。
2.促进巴比妥类药物的排泄。
(1)静脉大量补液,每日滴注葡萄糖液及生理盐水3000~4000ml。
(2)利尿剂。可快速滴注20%甘露醇0.5g/kg,每日1~2次;亦可用呋塞米(速尿)20~40mg静注。
(3)碱性尿液。静脉滴注5%碳酸氢钠液250ml,有利于巴比妥类由周围组织释出并经肾脏排泄。
3.维持呼吸与循环功能。保证气道通畅和充分的换气,持续给氧,纠正低氧血症和酸中毒。必要时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机械通气。
4.血液净化疗法。当患者服用量达到致死量时(苯巴比妥量>5g或血苯巴比妥浓度>80mg/L)或肾功能不全者,应尽早选用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血液净化可以排除体内过多毒物,纠正高钾血症和酸中毒,降低氮质血症。
5.苏醒剂或中枢兴奋剂。对深昏迷或有呼吸抑制现象时可使用:
(1)贝美格(美解眠)。100~200mg加入葡萄糖液250~500m1中静滴,或用50mg静注,3~5min1次,直至血压、呼吸和反射恢复正常。
(2)尼可刹米(可拉明)。可用0.375g静注、肌注,或3~5支加入液体中静滴,直至病人稍清醒,反射恢复和出现肌肉震颤。
6.对症支持。如抗感染、维持水电解质平衡、防治心力衰竭、脑水肿等。
本节提示:
巴比妥类药物中毒可以碱化尿液和使用中枢兴奋剂如美解眠等;保证气道通畅,维持呼吸功能很重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