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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麻辣烫“上瘾” 你或许已“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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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烫、烧鸡、鸭脖、黄牛牛肉汤⋯⋯每当这些美食入口,或麻辣,或浓香,无不刺激着食客的味蕾,让人“吃了还想吃”“不吃心痒难耐”,仿佛成了一种“瘾头”。

  许多人却不曾想到,这些美食成了黑心商人用以非法牟利的“阵地”。他们为招揽“回头客”而不择手段,在汤料中添加罂粟壳、吗啡等毒品成分,将美食陷于涉毒的不法之地,无形中损害了食客的健康,也不利于戒毒工作;更有甚者,一种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成分的食品添加物质,也悄然在互联网上售卖。当这种无色无味的液体溶于饮品时,就会使食用者陷入任人摆布的昏迷状态⋯⋯

  自去年4月上海市禁毒委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打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以来,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公检法机关重拳出击,在多个区先后破获了多起类似案件。纵使相关责任人试图以“打游击”形式蒙混过关,但在侦监机关“麻辣烫堆满办公室”的侦办决心下,依然难逃法网恢恢。而等待他们的,则是法槌落下后的漫漫刑期,以及食药监部门“终身不得从业”的“黑名单”。

“烧鸡”“鸭脖”纷纷中招

  2017年下半年至今,在市食药监局历次公布的《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中,因涉及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的责任人正逐渐增多。

  据2017年9月的《名单》显示,牟某在经营金山区一家“四川汉阳烧鸡公饭店”过程中,为使店内食品更加鲜美、招揽顾客,从老家带来罂粟壳、并将罂粟壳磨成粉添加在调料中供顾客食用。当年2月,他被金山区人民法院判处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6个月。市食药监局则对其施加“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拉黑”处理。

  2017年11月的《名单》显示,徐汇区“捷盛小吃店”经营者丁某,因在其店中自制供顾客食用的“麻辣烫汤”和“大料”中添加罂粟壳、吗啡等成分,于同年3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获刑6个月。其后,市食药监局对其施加“拉黑”处理。

  2018年2月的《名单》显示,邹某、熊某在宝山区经营的食品店中,鸭脖调味料、荤汤料、素汤料等被检出吗啡阳性,其住所当场亦查获罂粟壳。2016年12月,两人分别在宝山区人民法院获刑1年3个月、1年。其后,两人亦被市食药监局施以“拉黑”处理。

开展“零容忍”打击

  全市对于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升级,始于2017 年4 月。市禁毒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不间断滚动排查和实地巡查,并以小餐馆、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凉皮店及集贸市场、调味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及时发现生产、使用、贩卖罂粟壳(粉)行为。

  市食药监局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凡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的,须及时启动“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固定证据、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而对查证属实,构成“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粉)”的,要依法对经营商户和不法人员予以严厉处罚,并纳入社会诚信记录。

  通知还明确,各级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产品原料供销产业链进行顺线深挖、一查到底,坚决查清罂粟壳(粉)的来源与流向,加大对隐匿生产厂家的落地核查力度,彻底铲除罂粟壳(粉)生产供应链条。

  通知还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对国家特殊管理的药用罂粟种植,罂粟壳生产、加工和供应各环节进行细致梳理,查清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严防药用种植的罂粟壳(粉)流入社会中药材市场或农贸市场售卖。

  记者注意到,该通知强调了各地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正推进的“五违四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范无证照经营行为等工作,主动加强与农委、检察、法院、质检等相关部门的协作,积极争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加快线索查证、证据固定和案件侦办等工作,严厉打击和震慑不法商贩、人员,净化上海食品供应市场环境。

追溯犯罪链,斩断上游供应

  时间进入2018年。全市各区持续加强打击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等毒品成分的违法行为。最近在本市依法被批准逮捕的3起5人中,就有涉嫌在传统“投毒”热门食品麻辣烫底料中加入罂粟壳的高某,还有涉嫌在诸如牛肉汤的“料包”、面馆店的“洋油”等其他食品中加入毒品成分的姜某、李某等。

  除上述终端食品生产经营者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还针对该犯罪链上游开展打击。犯罪嫌疑人王某、许某此前经营调味品批发业务,他们在明知罂粟壳为禁止添加在食品内的有毒有害物质情况下,仍将其作为调料销售给犯罪嫌疑人高某、姜某等人,以此牟利。

  据办案部门披露,目前食品行业的不法分子既意识到全市对他们“投毒”行为的打击力度,又难舍“投毒”后带来的“回头客”利益。于是,他们在取证环节和侦监部门打起了“游击战”。

  “他们不定期无规律地往调料中添加罂粟壳。这样一来,执法部门的巡查、抽查就很容易扑空。”有办案人员披露。

  就记者了解的一起在食品中加入罂粟壳案件破获过程,实属不易。办案人员说:“每天都会到目标店铺购买一批食品用于检测。整整半个月,餐盒堆满了办公室,才终于发现了含有毒品成分的食品。”

  办案部门表示,虽然目前已批捕两名涉嫌销售含毒品成分调料的犯罪嫌疑人,但在上海,罂粟花的种植是受到严格管理的。因此对王某、许某的追查尚不是终点,而是另一个起点,对这一犯罪链条更上游的打击,仍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罂粟壳之外,还有冰毒

  记者了解到,目前除罂粟壳外,还有其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非法添加在食品中。在此前外省市破获的一起案件中,公安机关已在一款可溶于食品饮料的名为“回春之夜”的“催情水”中,发现了甲基苯丙胺成分。

  这些所谓的催情水或者春药,名字五花八门,有“回春之夜”“恶魔丘比特”“听话药水”“弥漫之夜”“迷恋”“沉醉”⋯⋯犯罪嫌疑人在宣传时声称,这些“催情水”具有“无色无味”“增加情欲并快速昏睡”“迷幻+催情+半失忆”“强效失忆”“催情”等功效,甚至不乏赤裸裸的淫秽内容,而在添加入食品后,它们更有“透明”“味淡”“不易被察觉”等特性。该类“催情水”一般被买来用作强奸、抢劫等不法行为。

  记者登录部分主流电商平台,尝试用一些“添加水”商品名称进行搜索。经检索发现,许多品名仍在销售。它们大多价格低廉,在几十元、上百元区间。

  记者获悉,目前国家公安部已发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针对“回春之夜”等违法食品饮品“添加药水”开展打击。

  有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食品中添加毒品成分的行为,不仅是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严峻挑战,也给戒毒工作带来了一定负面影响。

摘自:上海法治报/2018年/6月/20日/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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