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温度管理(target temperature management,TTM)应用于临床已经有20年的历史,是目前唯一被指南推荐用于心脏骤停患者脑保护的干预措施,但是关于最佳目标温度,仍然存在很多争议。2021年6月,TTM-2研究结果公布,该研究是目前关于心脏骤停样本量最大的RCT研究,共入选1850例院外心脏骤停患者(out of hospital cardiac arrest, OHCA)患者,随机分为低温组(目标温度33 ℃)和常温组(体温>37.8 ℃时积极处理发热),结果发现与常温相比,33 ℃ -TTM并不能进一步降低6个月的病死率和不良神经结局的比例[1]。TTM-2结果公布,可能会对指南和临床实践产生新的影响,但是错误的解读可能会带来不良后果。 1 心脏骤停患者是否仍然需要TTM? 从TTM-2研究中,很多人可能会得出一个错误结论,即心脏骤停患者不再需要TTM。实际上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TTM-2研究中,无论是低温组还是常温组均按照流程进行了严格的体温管理,常温组的目标体温是低于37.5 ℃,当保守或药物降温效果欠佳体温超过37.8 ℃时,则启用低温设备,最终常温组有50%左右的患者使用了血管内低温或体表低温,并且所有患者均接受了同时长的镇静治疗以及TTM之后的体温管理至72h[1]。2013年TTM-1及近期发布TTM-2这两项研究中,OHCA 6个月的存活率均高达50%[1-2],与既往25%的存活率有非常大的进步。这得益于严格的体温管理、综合治疗措施的进步、神经功能评估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及复苏后综合救治水平的进步,当然包括高质量TTM,是改善心脏骤停患者预后的关键。因此对于心脏骤停患者,仍然需要进行严格的体温管理。 对研究结果的错误解读可能带来不良后果,2013年TTM-1研究结果公布之后的趋势就证实了这一点,也起到了警示作用。TTM-1研究发现33 ℃和36 ℃在改善OHCA患者生存率和神经功能预后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2],该结果公布以后,许多医生误以为TTM不能使心脏骤停患者获益,致使在临床实践中不再为患者实施TTM或不进行严格的TTM管理[3-4],包括任何目标温度在内的TTM使用率下降46.0%~52.5%[5]。Bray等[6]进行的一项前后对照研究发现TTM-1研究结果公布以后,目标温度从33 ℃逐渐向36 ℃转变,但是选择36 ℃作为目标温度时,TTM的依从性下降,体温维持于目标体温的时间缩短,发热概率增加,神经功能预后良好的比例下降了15%。 2 目标温度该如何选择? 早在2002年,两项RCT研究证实对于初始心律为可电击心律的OHCA患者,与当时的标准治疗相比,32~34 ℃的TTM可以显著降低患者病死率,改善神经功能预后[7-8],因此2010年心肺复苏指南推荐对心脏骤停后仍然昏迷患者实施32~34 ℃TTM[9]。2013年TTM-1研究结果公布,尽管研究存在选择偏倚、诱导降温慢、复温快等局限性,但仍然对指南产生深远影响,2015年之后的国内外复苏指南推荐32~36 ℃ TTM[10-12]。2021年Le May等[13]对更低的目标温度进行探讨,并未发现31 ℃(与34 ℃相比)可以带来更多获益。加之TTM-2结果的公布,使得目标温度选择面临更多的问题和挑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RCT研究之间并不具有可比性。早期的RCT研究在研究方法上确实存在缺陷,包括样本量小、因资金匮乏提前终止、主要研究结果未使用盲法评估等,并且对照组患者经常出现发热(如体温>38 ℃),增加了临床结局的差异[7-8]。心脏骤停后综合治疗措施的改进,包括早期冠脉介入治疗、通气与血液动力学优化、规范化神经功能评估及避免过早放弃治疗等[14],可以部分解释TTM研究结果差异不显著的情况。但是两个TTM研究入选的人群有高度的同质性,包括目击者心肺复苏比例高、无灌注时间短、可电击心律占比高、恢复自主循环时间短(平均20~25min),这些均意味着较轻的脑损伤,而这些特征在真实世界的注册研究中并不常见,因此不能盲目地将TTM研究结果推广应用至其他特征的心脏骤停人群。 近年发表的HYPERION研究证实了这一点,该研究发现对于初始心律为不可电击心律的OHCA或院内心脏骤停患者(in-hospital cardiac arrest,IHCA),与37 ℃ -TTM相比,33 ℃可以显著改善神经功能预后(5.7% vs. 10.2%)[15]。Salter等[3]对ANZICS-CORE数据库的分析,也发现不恰当地更改目标温度、不严格的体温管理可能会带来不良预后。该数据库包含16252例心脏骤停患者,结果发现从2005年至2013年心脏骤停病死率以每年1.3%的速度下降,但是在2013年12月,TTM-1结果发布后的1个月,突然出现难以解释的上升1%,随后以每年0.6%的速度递增,这个变化趋势与目标温度的变化趋势相吻合,数据记录到的最低体温由32~33 ℃逐渐向36 ℃转变[3]。 心脏骤停患者有很高的异质性,复苏后脑损伤的严重程度千差万别,目标温度到底该如何选择,真实世界的队列研究以及对于RCT的Meta分析可以给出一些提示。日本一项多中心队列研究纳入来自125家医院的1111例OHCA 患者,将患者分为33~34 ℃和35~36 ℃两组,同时对心脏骤停后综合征(post-cardiac arrest syndrome, PCAS)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级,观察对于不同严重程度的PCAS患者目标温度与神经功能预后的关系,结果发现与35~36 ℃相比,33~34 ℃ TTM 在中度PCAS 组可以显著改善心脏骤停患者的神经功能预后,但在轻度和重度PCAS组却并未发现额外获益[16]。另外一项队列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对于浅昏迷或中度昏迷伴有血液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33 ℃较36 ℃可以显著改善生存率和神经功能预后,但对于重度脑损伤患者(表现为重度脑水肿、脑电图提示高度恶性表现),33 ℃和36 ℃组的病死率均高达98.4% 和96.3%,两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17]。本团队近期进行的一项Meta分析,纳入42项研究共9005例心脏骤停患者,发现仅在自主循环恢复(return of spontaneous circulation, ROSC) 时间20~39min的患者,32~36 ℃ TTM可以显著改善生存率和神经功能预后,ROSC时间短于20min或长于40min 者,TTM并不能额外获益[18]。 3 结语 最佳目标温度选择不能一概而论,综合现有的证据和信息,笔者认为对于轻度或重度的脑损伤,不同目标温度之间差异不大,即对于轻度脑损伤任何目标温度均可获得良好预后。对于重度脑损伤,任何目标温度均难以逆转死亡结局;但对于中度脑损伤,较低的目标温度可能带来更好的神经功能预后。无论选择何种目标温度,33 ℃、36 ℃亦或低于37.5 ℃均需要进行严格的体温管理。未来目标温度选择一定以患者为中心,期待新的诊断工具或预测模型来帮助临床医师选择适宜的目标体温。 利益冲突 所有作者声明无利益冲突 参考文献(略) 文章来自:杜兰芳,马青变.TTM-2结果公布,复苏后目标温度如何选择[J].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22,31(1):4-6. DOI号:10.3760/cma.j.issn.1671-0282.2022.01.00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