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高血压联盟,北京高血压防治协会 [关键词] 急诊; 高血压; 诊疗; 共识 doi: 10. 3969/j. issn. 1002 -1949. 2018. 01. 001 1 前言急诊高血压是指在急诊科(emergency department)就诊的由于血压急性升高伴或不伴靶器官功能损害的一组临床综合征,急诊高血压涵盖高血压急症(hypertensive emergencies)和高血压亚急症(hypertensive urgencies)两个概念。由于患者基础条件不同,急剧升高的血压对靶器官影响不尽相同, 一部分患者因血压的急性升高导致靶器官功能受损,继而造成严重后果,急诊高血压的处理直接影响患者的预后。本文重点论述高血压急症。中国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25.2%, 测算人数为2.7亿[1]。 其中,1% -2%的高血压患者发生高血压急症[2]。高血压急症发病急,预后差,高血压急症、亚急症患者急性期病死率达6.9%, 发病后90天病死率和再住院率高达11%和37%,其中1/4是由于反复发作急性严重的高血压[3]。部分严重的高血压急症患者12个月内病死率达50%[4]。高血压急症临床表现多样,为统一高血压急症的定义、诊断和治疗标准,规范临床诊治,改善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联合中国高血压联盟众多专家,就这一临床重要问题在2010年做出统一共识。近几年高血压急症领域在国内外开展了大量研究,为急诊高血压诊断和治疗提供了更多的循证医学证据,故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中国高血压联盟决定启动《中国急诊高血压诊疗专家共识》的修订工作。 共识委员会写作组专家在参考国内和欧美相关指南及共识,并在近年来发表的相关临床试验结果基础上,结合国内临床实际情况,经过专家们的共同努力修订这一共识,并提交共识委员会讨论通过,以期制定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高血压急症诊治指导性文件。共识旨在帮助从事急诊医疗工作的医师对这类急症患者做出适当的评估与治疗,对高血压急症建立合理的综合处理模式以及制定不同受损器官的降压策略。 共识只作为急诊高血压诊疗过程中的指导,实践中请参照临床实际情况。 2 急诊高血压的定义急诊高血压主要涵盖以下两个概念:高血压急症(hypertensive emergencies)、高血压亚急症(hypertensive urgencies)。另外,高血压危象(hypertensive crisis)是高血压急症及亚急症的总称,这一概念在既往的高血压指南中曾经被使用[4-5]。ESC/ESH发布的2013版高血压指南、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只使用了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的概念,未使用高血压危象的概念[6-7]。而在最新公布的2017 AHA高血压指南中,除了下调高血压诊断标准至130/80mmHg外,再次启用高血压危象这一概念用以定义严重的高血压[8],说明对高血压的认识更加深入,血压升高与心血管系统及其他靶器官损害密切相关。高血压急症:指血压短时间内严重升高[通常收缩压(SBP) >180mmHg和(或)舒张压(DBP) > 120mmHg]并伴发进行性靶器官损害。高血压急症的靶器官损害主要表现为高血压脑病、急性脑卒中(缺血性、出血性)、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急性左心衰竭、主动脉夹层以及子痫前期和子痫等[7]。围手术期高血压急症和嗜铭细胞危象也属于高血压急症范畴[9]。高血压急症危害严重,通常需立即进行降压治疗以阻止靶器官进一步损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①在临床上,若患者SBP≥220mmHg和(或)DBP≥140mmHg, 则无论有无症状亦应视为高血压急症;②对于妊娠期妇女或某些急性肾小球肾炎患者,特别是儿童,高血压急症的血压升高可能并不显著,但对脏器损害更为严重;③某些患者既往血压显著增高,业已造成相应靶器官损害,未进行系统降压治疗,或者降压治疗不充分,而在就诊时血压未达到SBP>180mmHg和(或)DBP >120mmHg, 但检查明确提示已经并发急性肺水肿、主动脉夹层、心肌梗死或急性脑卒中者,即使血压仅为中度升高,也应视为高血压急症[10]。 高血压亚急症:指血压显著升高但不伴靶器官损害,通常不需住院,但应立即进行口服联合抗高血压药治疗,评估、监测高血压导致的心、脑、肾等靶器官损害并确定导致血压升高的可能原因。 靶器官损害而非血压水平是区别高血压急症与高血压亚急症的关键。患者血压的高低并不完全代表患者的危重程度,是否出现靶器官损害以及哪个靶器官受累不仅是高血压急症诊断的重点,也直接决定治疗方案的选择,并决定患者的预后。在判断是否属于高血压急症时,还需要注重其较基础血压升高的速率及幅度,其比血压的绝对值更为重要。 国内外尚存在一些其他高血压急症的相关术语如恶性高血压(malignant hypertension)、急进型高血压、急进型恶性高血压等,均属于高血压急症范畴[6, 11 ]。对于目前关于高血压急症相关的诸多术语,我们建议采用高血压急症与高血压亚急症的定义,与国际上统一,以简化临床诊断及治疗选择,从而适宜于各学科与各级医院。 3 高血压急症的发病机制各种高血压急症的发病机制不尽相同,某些机制尚未完全阐明,但均与下列共同机制有关。 各种诱因如应激因素(严重精神创伤、情绪过于激动等)神经反射异常、内分泌激素水平异常等作用下,使交感神经张力亢进和缩血管活性物质(如肾素、血管紧张索Il等)激活释放增加,诱发短期内血压急剧升高。同时,全身小动脉痉挛导致压力性多尿和循环血容最减少,反射性引起缩血管活性物质激活导致进一步的血管收缩和炎症因子(如白细胞介素-6)的产生,形成病理性恶性循环。升高的血压导致内皮受损,小动脉纤维素样坏死,引发缺血、血管活性物质进一步释放,继而形成恶性循环,加重损伤。再加上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压力性利钠作用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高血压急症时的终未器官灌注减少和功能损伤,最终诱发心、脑、肾等重要脏器缺血和高血压急症[2]。高血压急症患者血栓形成,纤溶和炎症相关的标志物如sP选择素升高,提示血小板激活可能参与早期的病理生理过程[ 12]。4 高血压急症的临床表现高血压急症的临床表现因临床类型不同而异,但共同的临床特征是短时间内血压急剧升高,同时出现明显的头痛、眩晕、烦躁、恶心呕吐、心悸、气急和视力模糊等靶器官急性损害的临床表现(见表1)。 高血压急症靶器官损伤主要表现为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S)、急性脑卒中、高血压脑病、急性心力衰竭、急性主动脉夹层、子痫前期和子痫等,部分非靶器官损害症状易被误判为靶器官损害,临床应注意区别(见表2)[13]。真正区分是否伴有靶器官损害需要结合相应的辅助检查,对脏器进行评估,才能明确诊断。5 高血压急症的病情评估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应简单而又重点突出,通过病史症状、体征及现有的辅助检查进行病情评估。
5.1 病史询问
患者有无高血压病史、药物治疗情况及血压控制程度;有无使血压急剧升高的诱因,明确有无特殊用药史,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违禁药物(如可卡因)等;通过特异性的症状评估判定有无潜在的重要靶器官损伤。血压异常升高常见诱因包括:①停用降压治疗;②急性感染;③急性尿涨留;④急慢性疼痛;⑤服用拟交感毒性药品(可卡因、麦角酸二乙酰胺、安非他命);⑥惊恐发作;⑦服用限制降压治疗效果的药物(非肖体类消炎药、胃黏膜保护剂)。
5.2 体格检查 6 急诊高血压的治疗原则
急诊高血压治疗的原则是迅速评估患者病情,区分高血压急症和高血压亚急症,根据病情评估进行针对性治疗,具体工作流程见图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