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透析中低血压 透析中低血压是指透析中收缩压下降>20mmHg 或平均动脉压降低10mmHg 以上,并有低血压症状。其处理程序如下。 1.紧急处理 对有症状的透析中低血压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1)采取头低位。 (2)停止超滤。 (3)补充生理盐水100 ml,或20% 甘露醇、或白蛋白溶液等。 (4)上述处理后,如血压好转,则逐步恢复超滤,期间仍应密切监测血压变化;如血压无好转,应再次予以补充生理盐水等扩容治疗,减慢血流速度,并立即寻找原因,对可纠正诱因进行干预。如上述处理后血压仍快速降低,则需应用升压药物治疗,并停止血透,必要时可以转换治疗模式,如单纯超滤、血液滤过或腹膜透析。其中最常采用的技术是单纯超滤与透析治疗结合的序贯治疗。如临床治疗中开始先进行单纯超滤,然后再透析,称为序贯超滤透析;如先行透析,然后再行单纯超滤,称为序贯透析超滤。 2.积极寻找透析中低血压原因,为紧急处理及以后预防提供依据。常见原因有 (1)容量相关性因素:包括超滤速度过快[0.35 ml/(kg·min)]、设定的干体重过低、透析机超滤故障或透析液钠浓度偏低等。 (2)血管收缩功能障碍:包括透析液温度较高、透前应用降压药物、透析中进食、中重度贫血、自主神经功能障碍(如糖尿病神经病变患者)及采用醋酸盐透析者。 (3)心脏因素:如心脏舒张功能障碍、心律失常(如房颤)、心脏缺血、心脏压塞、心肌梗死等。 (4)其他少见原因:如出血、溶血、空气栓塞、透析器反应、脓毒血症等。 3.预防 (1)建议应用带超滤控制系统的血透机。 (2)对于容量相关因素导致的透析低血压患者,应限制透析间期钠盐和水的摄入量,控制透析间期体重增长不超过5%;重新评估干体重;适当延长每次透析时间(如每次透析延长30min)等。 (3)与血管功能障碍有关的透析低血压患者,应调整降压药物的剂量和给药时间,如改为透析后用药;避免透析中进食;采用低温透析或梯度钠浓度透析液进行透析;避免应用醋酸盐透析,采用碳酸氢盐透析液进行透析。 (4)心脏因素导致的应积极治疗原发病及可能的诱因。 (5)有条件时可应用容量监测装置对患者进行透析中血容量监测,避免超滤速度过快。 (6)如透析中低血压反复出现,而上述方法无效,可考虑改变透析方式,如采用单纯超滤、序贯透析和血液滤过,或改为腹膜透析。 (二)肌肉痉挛 肌肉痉挛多出现在每次透析的中后期。一旦出现应首先寻找诱因,然后根据原因采取处理措施,并在以后的透析中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发作。 1.寻找诱因 是处理的关键。透析中低血压、低血容量、超滤速度过快及应用低钠透析液治疗等导致肌肉血流灌注降低是引起透析中肌肉痉挛最常见的原因;血电解质紊乱和酸碱失衡也可引起肌肉痉挛,如低镁血症、低钙血症、低钾血症等。 2.治疗 根据诱发原因酌情采取措施,可快速输注生理盐水100 ml(可酌情重复)、高渗葡萄糖溶液或甘露醇溶液,对痉挛肌肉进行外力挤压按摩也有一定疗效。 3.预防 针对可能的诱发因素,采取措施。 (1)防止透析低血压发生及透析间期体重增长过多,每次透析间期体重增长不超过干体重的5%。 (2)适当提高透析液钠浓度,采用高钠透析或序贯钠浓度透析。但应注意患者血压及透析间期体重增长。 (3)积极纠正低镁血症、低钙血症和低钾血症等电解质紊乱。 (4)鼓励患者加强肌肉锻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