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 5月16日,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营口市鲅鱼圈区新冠肺炎疫情问责情况的通报: 营口市鲅鱼圈区近日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经有关部门和卫健执法机构调查,查明存在首诊责任不落实、监管履职不力等问题。有关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1.给予鲅鱼圈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孟鑫诫勉谈话;给予李红阳政务记过处分,免去其鲅鱼圈区政府副区长职务;给予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英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孙立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兆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鲅鱼圈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职务;给予戚忠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鲅鱼圈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中心主任职务;给予鲅鱼圈区熊岳镇副镇长毛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给予营口市政府副市长金莉诫勉谈话;给予营口市卫生健康委主任王成城诫勉谈话;给予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刘杰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营口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主任汤晓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营口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管理科科长李艳丽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营口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管科科长田莹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营口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副主任宋福强党内警告处分。 3.给予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良伟诫勉谈话。 此外,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都做了相应问责处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李波诊所予以关停,吊销李波执业证书。 安徽六安 经有关部门和市卫健执法机构调查,厘清了六安世立医院、裕安区西市街道响铃庵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张某某的医师欧某某、裕安区政府及其责任人、裕安区卫健委负责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的事实,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严从快的原则,提出以下初步处理意见: 一、关于对裕安区涉事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的处理 1、裕安区西市街道响铃庵社区卫生服务站立即停业,由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涉事有关人员暂停执业活动1年。 2、对擅自接诊发热病人张某某的医师欧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六安世立医院,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立即停业整顿,涉事有关人员暂停执业活动1年。对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责令医院分别予以处分、撤职、解聘等处理。对医院法人代表依法调查处理。 二、责成裕安区对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立即停职,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三、责令裕安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视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四、责令裕安区委、区政府向六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举一反三,加强首诊负责制落实,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五、责成六安市卫健委采取有力措施,指导六安世立医院现有病患的接续治疗工作 同时,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正组织力量,对全市医疗机构执行防范院感制度和疫情防控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目前,对确诊病例涉及的其他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仍在调查中,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