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南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做好青岛市返宛来宛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10月1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的返宛入宛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社区健康管理。 通知提出,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保持高度警惕,强化预警监测体制,健全防控体制机制,完善防控应对预案。继续保持防控思想不放松、防控标准不降低,做到职责不减,机构不减,人员不减,全力做好秋冬季疫情反弹的迎战准备,确保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双胜利”。 通知要求,要一如既往做好返宛来宛人员信息排查。对乘坐航班、高铁、普铁从青岛市出发的入宛人员进行核查,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绿码核查等工作。青岛市到宛航班转乘人员一律不得下机停留;高铁、普铁转乘人员要做好信息登记,设立专用通道和停留区域,不得随意流动。对计划从青岛市乘机(车)入宛人员要及时联系沟通,做好劝导工作,建议更改到宛时间,完成核酸检测后再行入宛。即日起,从青岛市返宛来宛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立即主动到所在社区报备,按照相关要求,接受健康管理并进行核酸检测。 通知提醒,要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要广而告之,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凡10月1日以来,有青岛旅居史的市民,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相关情况,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青岛市;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从青岛返宛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的相关防控措施。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通知强调,要未雨绸缪做好秋冬季疫情应对工作。各县(市、区)要做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应对能力,做到人员到位、设备到位、设施到位、物资到位、核酸检测能力到位,确保一旦发现疫情,在5~7天内完成所在县区全员核酸检测。各级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院感防控制度,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对入院人员实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对每名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要关注重点人群,对市疫情指挥部每日推送的人员信息,落实管控措施,及时跟踪管理,坚决防止秋冬季疫情反弹,巩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 附 青岛最新疫情通报 截至10月13日8时,青岛全市已排查到密切接触者144人,全部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采样检测,除其中9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并已及时发布外,其余均为阴性;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07人,全部实行集中隔离观察并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一般接触者859人,全部完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医务人员、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170867人已完成核酸检测采样,已出结果163006人,均为阴性;社区检测人群2906448人已完成核酸检测采样,已出结果943664人,均为阴性。 2020年10月12日0—24时,青岛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6例,其中2例系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相关情况已于10月12日凌晨向社会发布,到目前发现的所有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与市胸科医院高度关联。详情如下: 确诊病例1:江某某,女,53岁,7月21日至9月29日在市胸科医院2楼胸1科陪护住院患者。10月10日市中心医院核酸检测阳性。10月11日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10月12日,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 确诊病例2:韩某某,男,58岁,9月9日韩某某因肺结核在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10月4日出院。因韩某某准备10月12日再次到市胸科医院住院治疗,于10月10日上午就近到市中心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10月11日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10月12日,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 确诊病例3:牛某某,女,50岁,护工,8月25日进入市胸科医院陪护病人。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 确诊病例4:董某,男,38岁,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8月28日入院。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 确诊病例5:焦某某,男,83岁,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9月22日入院。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为重型病例。 确诊病例6:苑某某,男,65岁,专职陪护,9月22日入院陪护确诊病例5焦某某。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结合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确诊为普通型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1:刘某某,女,83岁,系确诊病例2韩某某母亲,居住在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办事处舞阳路7号。10月11日作为韩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采样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当日市北区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和市疾控中心核酸复检均为阳性。10月12日,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转至定点医院隔离观察。 无症状感染者2:孙某某,女,27岁,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9月20日入院。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李某某,女,23岁,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6月7日入院。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武某某,男,25岁,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8月13日入院。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刘某,女,25岁,市胸科医院在院患者,9月22日入院。10月11日排查核酸检测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检阳性。10月12日,专家组确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