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类除草剂的发现和使用已有60余年历史。 1956年开始在我国使用。属于植物激素型除草剂。可使植物生长畸形而死亡,主要有2,4-滴、2 ,5-涕、2甲4氯等及其盐酸、酯类、丙酸或丁酸衍生物。多属低毒至中等毒类,有666粉样刺激性气味,对皮肤剌激小,不易经皮肤吸收(2,4-滴丁酯污染皮肤亦可引起中毒),因此多为口服中毒。酯类较盐类在胃肠道更易被吸收。吸收后分布全身各个器官。2甲4氯在体内含量依次为肝、胃、大脑、心、血(尸体解剖结果);2, 4-滴类中毒尸解可见肺、肝、脑瘀血及肝、肾病变。又因其为脂溶性、分子量小,较易通过胎盘屏障和血脑屏障.故中毒后神经系统症状出现较早。有致畸及死胎、流产的报告。动物实验证明,2,4-滴类基本上不通过转化而以原形迅速排出体外,24小时末可经尿排出80%~90%,3~4天几乎全部排出。但也有人认为,有些带有苯环的有机酸在人体肝内与甘氨酸结合成无毒化合物,从尿中排出。文献报告,2,4-滴类中毒致死量,为65~120g,2甲4氯为21.25g。 一、中毒机理 此类除草剂的中毒机理尚不完全清楚。目前大多认为,在体内不经转化,而是以整个分子对机体发生毒作用。其全身作用主要是剌激胆碱能神经系统,抑制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合成及某些酶的活性,减少膜岛素的分泌,降低肝、肾、脑及肌肉的耗氧量以及平滑肌的张力,提高骨骼肌的张力。一般认为,小剂量接触可提高过氧化氢酶的活性,使白细胞和红细胞的数量增多,骨髓增生活跃;而大剂量接触则相反,并可见骨髓受损。严重者,可抑制造血系统,引起神经及肝肾功能障碍。 简言之,此类农药中毒病理变化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神经细胞活性降低;细胞内的氧化作用被破坏,使乳酸和其他有机酸蓄积而引起酸中毒;严重低血钾,其原因甚多,如摄入不足、大量丢失。此类毒物抑制酶的活性(如碳酸酐酶)使肾小管钾、钠离子交换增强,导致钾离子由肾排出增多等;对血管舒缩中枢的抑制或直接作用加之机体代谢紊乱可致休克。 长期慢性接触可引起中毒性肝炎、肾功能损害、甲状腺肿大等。动物实验中,大剂量可引起辜丸和前列腺缩小,精子发育异常。具有致胚胎畸形作用;致癌作用还未证实。 二、临床表现 此类除草剂中毒表现基本相同,主要是肌肉无力和血压下降。起病缓慢,多数在接触后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发病,2~3天内逐渐加重。 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消化道和皮肤粘膜症状,如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甚至厌食,上腹部烧灼感、腹痛、腹泻,感觉异常、乏力及结膜充血、流泪等,也可有头晕、头痛。 中度中毒者有肌纤维震颤、肌肉酸痛、关节肿痛、肢端感觉迟钝或麻木、嗜睡或烦躁不安、高热、血压下降、呼吸深快、短暂性血糖升高及尿糖阳性、血红蛋白尿和肌红蛋白尿。 重度中毒时,除上述症状加重外,还有意识丧失、瞳孔轻度缩小、对光和角膜反射迟钝或消失;肺水肿、心律失常、抽搐或瘫痪、休克、呼吸衰竭等。 皮肤污染可发生皮炎;慢性中毒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运动调节机能璋碍。恢复期常遗留迁延性神经炎,伴有感觉异常、骨关节疼痛。 辅助检查:轻症时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增多,重症时则减少;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转氨酶增高、肝功异常;尿糖阳性、血红蛋白尿或肌红蛋白尿;心电图可发现心律失常。 三、治疗 1.口服中毒者应尽早催吐、洗胃、导泻。2,4-滴类除草剂属有机酸且多为强酸性,故洗胃时宜用肥皂水或2%~4%碳酸氢钠液,并给予活性炭吸附残留毒物。导泻禁用油类泻剂。洗胃后用 10%硫酸亚铁液10ml口服,每15~30分钟1次,连续3~4次,可部分破坏2,4-滴类农药。经皮肤中毒者,除更换衣物外,可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 2.大量补液,促使毒物排泄。 3.对症处理:因无特效解毒剂,故对症处理十分重要。应用大剂量阿托品既可缓解腹痛,又可,对抗体内蓄积的乙酰胆碱所致的毒蕈碱样作用。一般可用0.5~1mg,每半小时至2小时肌注或静注1次,待阿托品化后减量维持。尤应注意给予碱性药物口服或静滴,常用碳酸氢钠6~8g,分2-3次口服以碱化尿液,缓解血红蛋白尿及肌红蛋白尿。袢利尿剂的应用可加速毒物从尿中排泄。有抽搐者可使用镇静剂或亚冬眠疗法。给予能量合剂,糖皮质激素,注意保肝护肾等。 4.有人主张给奎尼丁或利多卡因,不但能防治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而且对骨髓肌功能异常也有好处。 一般经上述治疗后48小时无生命危险者,可望完全恢复,但肌无力往往可持续数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