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不明原因的中毒,所以不能明确血液净化治疗的效果。但是可以在权衡利弊后,也就是说若血液净化治疗没有绝对的禁忌证如严重出凝血功能异常等情况时,应该及时、尽快进行。争取在毒物刚一吸收入血时便从血中清除。反之,若没有尽早进行,则毒物在吸收入血后可能再分布到全身,效果便大打折扣。 HD/HP串联适用于所服毒物或药物不明者,其优点是集HD和HP优点于一身,明显增加对毒物或药物的清除率;同时可以延长HP滤器的使用时间。 若中毒时出现下述情况,则更应该进行血液净化治疗,其具体指征如下:①严重中毒生命体征异常者;②摄人并已吸收致死量的毒物;③肝、肾功能衰竭;④毒物在血循环中可代谢更强的毒物;⑤经药物支持疗法病情继续恶化者。 治疗的过程中要持续监测出凝血功能、血小板、血栓等情况。最后要强调的是,不明原因中毒一旦明确原因,则应该再次根据化学物质的性质决定是否应该继续进行血液净化治疗。 什么情况下考虑进行毒物学筛查?如何进行? 毒物学筛查是指通过液相色谱等实验室分析手段进行检测,从而得出中毒的原因。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1)最重要的是当病史及体格检查不能明确原因时,通过筛查确定或排除某种中毒的原因。这样可以使医生在诊治过程中获得自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文献表明筛查可以增加50010以上的诊断成功率。 (2)在一些情况下,诊断则需要完成依赖筛查进行。主要表现在一些延迟出现症状的中毒,如对乙酰氨基酚。若不进行筛查,可能不能确定患者尤其是儿童是否服药,服了多少药。怀疑有多种毒物中毒时,应该以此而明确诊断及中毒程度。 (3)当明确中毒诊断后,有些情况下同样需要进行毒物学检查。主要是为了明确中毒的程度。例如对乙酰氨基酚过量需依靠毒物测定来判断中毒程度、预后情况,并以此决定是否需要应用乙酰半胱氨酸治疗。在知道毒物浓度后也可尽快决定是否需要住院,还是收入重症监护病房,还是可以在短暂观察后离院。 (4)当临床工作很忙碌时,尤其是有许多患者需要你去观察时,应该尽早进行毒物筛查明确诊断。 (5)当发现一个有意义的临床中毒病例需要总结时,尤其是有论文写作目的时,必须要有毒物筛查的结果。这样的结果才可信,才能与其他同类资料有可比性。这些宝贵的毒物复查结果也有利于大夫进行经验总结、学习提高。 (6)当案例涉及法医等需要取证的事情时,必须进行毒物学筛查以取得确切资料。 注意事项有: (1)标本采集时应该注意血一般是用血清管(红头管)或肝素抗凝管(绿头管),不能用EDTA(紫头管)和枸橼酸盐(淡蓝色)抗凝管收集。清洁尿液20ml是尿检的需要。 (2)需要注意的是,毒物筛查并不是指把诊断的任务完全放在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上。在送血液、尿液检查时,应该知道实验室的毒物筛查谱,也就是能够查出的毒物范围。常见的血筛查范围是:对乙酰氨基酚、卡马西平、地高辛、乙醇、铅、锂、苯巴比妥、水杨 于学忠,徐腾达主编;于学忠,于莺,王非等编委,急症科主治医生899问,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3.04,第226页 |